南方日报讯 (记者/陈彧 通讯员/卢思莹 潘子璐)仅有初中文化的樊小丽与丈夫梁培建通过成立保安服务公司,垄断多地保安行业,并组织一干成员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谋取利益,最终积累下千万元家财。最终,两人因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干罪行被捕,一审樊小丽与梁培建数罪并罚,均获有期徒刑总和刑期22年1个月,全部财产被没收。
樊小丽夫妇不服原审判决,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上周五,该案二审开庭。
所获利益支撑组织活动
今年40岁的樊小丽原籍河南省叶县。丈夫梁培建,48岁,原籍安徽省合肥市。由于涉及罪名同样为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夫妻俩同天被抓。
据了解,梁培建从1996年开始经营保安业务,后通过关系挂靠惠阳区公安分局保安服务公司名下,成立了保安服务公司一分部,年缴纳挂靠费20万元,还成立了消防应急大队。
为扩展业务达到垄断所在区域保安行业的目的,梁培建及樊小丽经常纠集部分保安和其他社会成员,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活动,排挤竞争对手,打击离职保安,逐步形成了以樊小丽、梁培建为首,领导并指挥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,以所获利益支撑组织活动。
多次聚众斗殴致一人五级伤残
直至案发前,樊小丽、梁培建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实施了故意伤害6起、妨害公务2起、寻衅滋事1起、非法持有枪支1起、敲诈勒索2起、窝藏1起、聚众斗殴等其他违法行为数起,致使多人被殴打,多人被恐吓,3人重伤(其中一人七级伤残,一人五级伤残),4人轻伤,多人轻微伤。
2012年7月6日,惠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将樊小丽、梁培建两人抓捕。案发后,根据公安机关查封、冻结清单,樊小丽名下现金存款470多万元,夫妻二人名下别墅一栋、洋房6套,价值过千万元,均被认定为非法所得。
2012年12月在惠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起案件。
根据惠城区法院一审判决,樊小丽夫妻在内共16人的黑社会组织等多项罪名成立。樊小丽、梁培建数罪并罚,均被惠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22年1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,并处没收全部财产,罚金五千元。
对惠城区法院一审判决,樊小丽、梁培建不服,上诉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要求改判。上周五,经过一天的审理,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当即宣判。